出口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有哪些?
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:
(一)合同;
(二)发票;
(三)装箱清单;
(四)载货清单(舱单);
(五)提(运)单;
(六)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;
(七)进出口许可证件;
(八)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(纸质或电子数据的)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。
海关应当留存进出口许可证件的正本,其余单证可以留存副本或复印件。
货物实际进出口前,海关已对该货物做出预归类决定的,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、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申报时应当向海关提交《预归类决定书》。
直接出口报关单
录入的条件:当月发生的直接出口业务(包括转关出口业务,即从监管仓或保税仓出口的业务),不管是否取得出口退税联出口报关单,都必须录入当月的“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”模块中,未取得出口退税联出口报关单的,可以以“白单”或“蓝单”进行录入。
录入的操作:进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后,按下“增加”键激活编辑窗口后,各栏的录入方法如下(如不作说明的则其录入规定与进口报关单相同):
(一)“记销售日期”:根据该笔出口记帐日期录入,自动产生。
(二)“进料登记手册号”:根据出口报关单的备案号录入,一般是以“C”开头共12位数。当该出口报关单的“贸易方式”栏为“一般贸易”时,该栏为空无须录入。
(三)“出口日期”:根据出口报关单右上角两个日期中较迟的一个日期录入。
(四)“外汇核销单号”根据出口报关单上的“批准文号”栏的内容填写。
(五)“代理证明号”:一般为空,属代理出口的须录入代理证明号,不录报关单号。
(六0“单证不齐标志”:未取得出口退税联出口报关单的,在该栏录入“B”; 未取得出口退税联外汇核销单的,在该栏录入“H”;上述两单都未取得时,在该栏录入“BH”。(注该出口属“双代理业务”的,但还未取得“代理证明”时,才在该栏录入“D”,否则千万不要随便加上“D”标志。)
(七)“出口商品代码”:录入方法基本上与进口的一样。但有一点不同,企业必须注意:当录入商品代码后,电脑提示“非基本商品”,如果该商品代码的所有明细码其对应的退税率都相同时,企业可以选择录入该商品代码的任一个明细码。如果多个可选的明细码其征退税率不一致,应报告税局由相关人员确定,否则按从低原则选择录入。
(八)“征税税率”和“退税率”:电脑自动产生,企业不能随意修改,否则将无法通过税务部门的审核。
(九)“出口发票号”:根据出口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发票的编号录入。当出口报关单对应多张出口发票时,类似“2343422-25”录入。
录入完上述各项内容即可按“保存”键进行存盘。重复上述操作将当月取得的直接出口报关单录入此模块,即可完成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。但在退出该模块之前,记得按下“序号重排”键,进行序号重排以避免序号出错。
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,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,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,保障合法权益,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,解决您的实际问题。 立即在线咨询 >
法律保,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,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。
CopyRight@2003-2023 falvbao.net.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
皖ICP备2022009963号-45
违法和不良信息联系邮箱:39 60 29 14 2 @qq.com